居住证积分办理相关事项

发布者:人事处发布时间:2026-01-10浏览次数:11


居住证积分办理相关事项

一、居住证积分申请(新办

(一)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办理

 1.人力资源部协助申请人申请办理系统账号及密码;

 2.申请人登录系统在线填写个人信息,并提交至学校进行审核;

 3.人力资源部对申请人提交的线上信息进行审核,确认无误后提交至人才服务中心。

(二)提交材料

 1.申请人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,将电子版材料包提交至人力资源部进行核查;

 2.申请人到人力资源部,在系统中填写新增上传的相关信息,并完成材料包上传操作;

 3.人才服务中心对申请人上报的信息及材料进行核查;

 4.经人才服务中心核查无误后,申请人按要求准备材料原件及复印件,提交至人力资源部;

 5.人力资源部核查纸质材料无误后,前往人才服务中心窗口提交材料。


材料说明如下页:


二、新增加同住人

(一)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办理

 1.申请人登录系统在线填写新增加同住人的相关信息,并提交至学校进行审核;

 2.人力资源部对申请人提交的线上信息进行审核,确认无误后提交至人才服务中心。

(二)提交材料

 1.申请人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,将电子版材料包提交至人力资源部进行核查;

 2.申请人到人力资源部,在系统中填写新增上传的相关信息,并完成材料包上传操作;

 3.人才服务中心对申请人上报的信息及材料进行核查;

 4.经人才服务中心核查无误后,申请人按要求准备材料原件及复印件,提交至人力资源部;

 5.人力资源部核查纸质材料无误后,前往人才服务中心窗口提交材料。


材料说明如下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