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上海高职院校汽车类教师企业实践(市级)项目的通知

发布者:人事处发布时间:2026-05-12浏览次数:10

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上海高职院校汽车类教师企业实践(市级)项目的通知


为贯彻教育部《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》(教师〔20163号)及沪教委职〔202412号文件精神,落实上海高职高专院校汽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《关于做好2026年上海高职院校汽车类教师企业实践(市级)报名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推动我校专业教师深入企业一线实践锻炼,提升专业技能与教学水平,现组织开展校内申报推荐工作,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对象

制造装备大类、交通运输大类等相关专业,在编在岗、具有教学经历、55周岁及以下的专业教师。

二、申报条件

师德师风良好,职业素养高,热爱高职教育教学工作;

本科及以上学历,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;

身体健康,能够连续参加3个月企业实践;

自愿参加,遵守企业考勤与各项管理规定;

获得市级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、技能竞赛奖项(含指导学生获奖)者优先推荐。

三、实践安排

实践时长:连续3个月;

实践时间、形式、企业岗位由汽车教指委统一安排;

四、申报材料、时间及流程

学校将严格遵照市级通知要求,开展校内资格审核及择优推荐工作。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,并于522前以学院为单位,统一报送《学员推荐表》《学员汇总表》(附件1、附件2)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。

其中,《学员推荐表》须先报送教务处审核,经教务处审批盖章后统一报送,报送纸质版一式2份;《学员汇总表》须根据学院的推荐意见完成推荐人员先后排序后并加盖学院公章,报送纸质版1份。


联系人:乔老师、薄老师;

联系电话:68020597

邮箱:rlzyb@sicfl.edu.cn





人力资源部
2026
0512





附件申报2026年上海高职院校汽车类教师企业实践(市级)项目-附件.docx